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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住院期间注意事项及规章制度

作者:$AUTHOR      来源:$SOURCE      发布时间: 2025-11-11

概要:

临沂市中医医院住院告知书

一、入、出院及结算等相关事宜

1.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患者,请在住院当天携带医生开具住院患者参保身份审核确认单、身份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省外患者需有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且已完成异地备案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心一楼一站式住院服务中心出入院窗口护士站进行医保信息登记

2.无责任意外伤害患者请于住院3日内持身份审核确认单、入院记录、《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申请/审核表》、《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至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心一楼医保窗口审核,审核通过后至一站式住院服务中心出入院窗口进行医保信息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将影响报销,后果自负。

3.住院期间,不得同时发生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长期护理等其他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否则会导致住院费用无法报销。

4.经医生查房同意出院,结束当日所有治疗后,到护士站办理出院手续。如果您符合床旁结算条件,可以在护士站完成出院费用结算报销。如不符合床旁结算条件,护士站给予结算中心通知后,居民医保需携带身份证及住院患者参保身份审核确认单、职工医保需携带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以及住院患者参保身份审核确认单,外伤的患者还需携带外伤审核表,生育的患者还需携带出院记录,前往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心一楼一站式住院服务中心完成结算

5.住院费用查询及缴纳可在病房通过自助机进行如用现金或银行卡请携带患者身份证或病案号,前往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心一楼一站式住院服务中心缴费一站式住院服务中心工作时间8:00-17:00,其他时段请到急诊楼一楼挂号收费入院登记处办理相关业务。

二、住院期间相关事宜

1.病房给住院患者配有病员服、床上用品。生活用品请自备,必要时需自备一次性便器。

2.关于就餐:请您谨遵医嘱并按时就餐。就餐方式:①前往营养餐厅购买 ②电话订餐(订餐电话:8215185)③扫描病区内的点餐二维码线上点餐(线上点餐请注意点餐时间要求)。餐厅营业时间:

冬春季(10月-4月):早餐6:00-8:30,午餐10:30-13:00,晚餐16:00-18:00。

夏秋季(5月-9月):早餐6:00-8:30,午餐10:30-13:00,晚餐16:30-18:30。

3. 请遵守病房探视时间:上午:11:00-12:00,下午17:00-18:00,原则上每次不超过2人探视。其余时间段为病区医师查房、患者集中治疗及休息时间,谢绝探视。

4.请您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未经允许,请勿进入治疗及办公区域,未经许可请勿翻阅病历及其他资料。为保护他人合法权益,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等。严禁高空抛物,严禁前往楼顶、天台等危险区域。

5.请保持病房内的整洁和安静。请不要在病房内、走廊高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禁止往楼下倒水、丢杂物;请协助保持洗手间、阳台(台)面清洁干燥;私人物品按规定放入各自的床头柜中,床头柜上及其他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要在病区内随意晾挂衣物。请注意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请不要随意进入他人病室或坐卧他人床铺,探视后请及时离开,以免增加医院感染的风险。

6.陪护椅在中午和夜间休息时间打开规范使用,以防摔伤、跌倒等意外发生。病区内请穿大小合适的衣裤及防滑鞋以防滑倒。如您存在病情不稳定或活动不便等情况,请勿独自下床活动。

7.请您爱护公物,如损坏或缺少,需按价适当赔偿。医院是开放公共场所,请妥善保管好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谨防被盗或丢失!如有此现象发生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8.防范诈骗:任何人以“与我院合作”的名义向您推销商品或服务都是诈骗,请第一时间向医院报告。

9.消防安全: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谨记消防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位置,以防万一。病房内严禁违规使用私人电器(如电炉、电锅等),严禁使用明火(如酒精炉、香等)。一旦发现发生火情,切莫慌乱,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或按压消防手动报警按钮,保持冷静,听从楼层疏散引导员的指挥或按照楼层消防疏散图沿着楼梯有序疏散,防止踩踏等次生灾难,疏散后向楼外安全集结点集合。

10.所有进院车辆请低速前行限速5km/h,禁止鸣笛,严格按停车场规定有序停放车辆。

11.住院患者可在缴费时,通过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绑定车辆信息,或在自助机自行绑定车辆信息,也可携带住院期间押金单据,通过东门出口时,在扫码窗口扫描单据上的二维码等形式免费通行。每位患者就诊信息只可绑定一辆车。其他车辆(非就诊及非住院患者)将按收费标准收费。

12.我院为无烟医院,吸烟请到室外吸烟区,吸烟区设在肛肠楼西南侧及急救中心楼西侧

  • 医患双方共同参与事项

1.您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地提供患者的个人信息及与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并确保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以便医护人员能够提供更安全、高效、优质的诊疗服务。

2.住院患者统一佩戴“腕带”,以便在诊疗操作过程中正确识别您的身份,出院时请由护理人员给予摘除。

3.住院期间禁止私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禁止私自请院外医师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未经允许请勿擅自离开病,如擅自外出后出现病情变化而导致不良后果或意外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征得主管医生/值班医生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

5.住院期间请按医嘱要求,留陪护,陪护人员需24小时陪护。

6.当您对治疗方案、用药、检查等存有疑问时,请您及时与主管医护人员沟通,积极主动获取相关的治疗措施及安全用药知识,医患双方共同参与到整个医疗过程,以确保医疗质量。

7.在进行检查、治疗、手术等诊疗活动前,请您配合我们医护人员做好患者信息核对工作,如姓名、病案号、拟进行的检查项目、手术部位等信息。

8.在医疗活动中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等,请您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人签署相应的同意书。

9.请您配合诊治护理,不随意调节输液速度、氧气流量、监护仪、吸痰器及其他医疗设备。

10.我院提倡母乳喂养,若因医学原因母婴分离时,请根据科室要求按规定送母乳。

11.如需住院诊断证明,请出院前让主管医师开具,在门诊大厅服务台审核盖章。

12.如您需复印病历,一般情况下请在出院10个工作日后(法定节假日顺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家卫健委[2013]31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患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患者代理人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授权委托书,到临沂市中医医院解放路院区儿科楼一楼病案室复印窗口或临沂市中医医院高铁院区外科楼(6号楼)一楼住院综合服务中心病案复印窗口办理打印。也可通过微信关注【健康临沂官方公众号】便民邮寄选择临沂市中医医院病案复印申请病历复印邮寄服务,收费按山东省发改委及山东省卫健委通知每页0.20元。邮寄费快递公司到付收取。如有特殊情况,可致电病案打印窗口,咨询电话0539-8238811(解放路院区)或8033456(高铁院区综合服务)。

以上内容请您熟知,并转告来院陪护您的家人!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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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注意事项及规章制度

作者:$AUTHOR      来源:$SOURCE      发布时间: 2025-11-11

概要:

临沂市中医医院住院告知书

一、入、出院及结算等相关事宜

1.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患者,请在住院当天携带医生开具住院患者参保身份审核确认单、身份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省外患者需有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且已完成异地备案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心一楼一站式住院服务中心出入院窗口护士站进行医保信息登记

2.无责任意外伤害患者请于住院3日内持身份审核确认单、入院记录、《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申请/审核表》、《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至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心一楼医保窗口审核,审核通过后至一站式住院服务中心出入院窗口进行医保信息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将影响报销,后果自负。

3.住院期间,不得同时发生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长期护理等其他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否则会导致住院费用无法报销。

4.经医生查房同意出院,结束当日所有治疗后,到护士站办理出院手续。如果您符合床旁结算条件,可以在护士站完成出院费用结算报销。如不符合床旁结算条件,护士站给予结算中心通知后,居民医保需携带身份证及住院患者参保身份审核确认单、职工医保需携带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以及住院患者参保身份审核确认单,外伤的患者还需携带外伤审核表,生育的患者还需携带出院记录,前往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心一楼一站式住院服务中心完成结算

5.住院费用查询及缴纳可在病房通过自助机进行如用现金或银行卡请携带患者身份证或病案号,前往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心一楼一站式住院服务中心缴费一站式住院服务中心工作时间8:00-17:00,其他时段请到急诊楼一楼挂号收费入院登记处办理相关业务。

二、住院期间相关事宜

1.病房给住院患者配有病员服、床上用品。生活用品请自备,必要时需自备一次性便器。

2.关于就餐:请您谨遵医嘱并按时就餐。就餐方式:①前往营养餐厅购买 ②电话订餐(订餐电话:8215185)③扫描病区内的点餐二维码线上点餐(线上点餐请注意点餐时间要求)。餐厅营业时间:

冬春季(10月-4月):早餐6:00-8:30,午餐10:30-13:00,晚餐16:00-18:00。

夏秋季(5月-9月):早餐6:00-8:30,午餐10:30-13:00,晚餐16:30-18:30。

3. 请遵守病房探视时间:上午:11:00-12:00,下午17:00-18:00,原则上每次不超过2人探视。其余时间段为病区医师查房、患者集中治疗及休息时间,谢绝探视。

4.请您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未经允许,请勿进入治疗及办公区域,未经许可请勿翻阅病历及其他资料。为保护他人合法权益,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等。严禁高空抛物,严禁前往楼顶、天台等危险区域。

5.请保持病房内的整洁和安静。请不要在病房内、走廊高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禁止往楼下倒水、丢杂物;请协助保持洗手间、阳台(台)面清洁干燥;私人物品按规定放入各自的床头柜中,床头柜上及其他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要在病区内随意晾挂衣物。请注意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请不要随意进入他人病室或坐卧他人床铺,探视后请及时离开,以免增加医院感染的风险。

6.陪护椅在中午和夜间休息时间打开规范使用,以防摔伤、跌倒等意外发生。病区内请穿大小合适的衣裤及防滑鞋以防滑倒。如您存在病情不稳定或活动不便等情况,请勿独自下床活动。

7.请您爱护公物,如损坏或缺少,需按价适当赔偿。医院是开放公共场所,请妥善保管好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谨防被盗或丢失!如有此现象发生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8.防范诈骗:任何人以“与我院合作”的名义向您推销商品或服务都是诈骗,请第一时间向医院报告。

9.消防安全: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谨记消防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位置,以防万一。病房内严禁违规使用私人电器(如电炉、电锅等),严禁使用明火(如酒精炉、香等)。一旦发现发生火情,切莫慌乱,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或按压消防手动报警按钮,保持冷静,听从楼层疏散引导员的指挥或按照楼层消防疏散图沿着楼梯有序疏散,防止踩踏等次生灾难,疏散后向楼外安全集结点集合。

10.所有进院车辆请低速前行限速5km/h,禁止鸣笛,严格按停车场规定有序停放车辆。

11.住院患者可在缴费时,通过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绑定车辆信息,或在自助机自行绑定车辆信息,也可携带住院期间押金单据,通过东门出口时,在扫码窗口扫描单据上的二维码等形式免费通行。每位患者就诊信息只可绑定一辆车。其他车辆(非就诊及非住院患者)将按收费标准收费。

12.我院为无烟医院,吸烟请到室外吸烟区,吸烟区设在肛肠楼西南侧及急救中心楼西侧

  • 医患双方共同参与事项

1.您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地提供患者的个人信息及与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并确保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以便医护人员能够提供更安全、高效、优质的诊疗服务。

2.住院患者统一佩戴“腕带”,以便在诊疗操作过程中正确识别您的身份,出院时请由护理人员给予摘除。

3.住院期间禁止私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禁止私自请院外医师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未经允许请勿擅自离开病,如擅自外出后出现病情变化而导致不良后果或意外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征得主管医生/值班医生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

5.住院期间请按医嘱要求,留陪护,陪护人员需24小时陪护。

6.当您对治疗方案、用药、检查等存有疑问时,请您及时与主管医护人员沟通,积极主动获取相关的治疗措施及安全用药知识,医患双方共同参与到整个医疗过程,以确保医疗质量。

7.在进行检查、治疗、手术等诊疗活动前,请您配合我们医护人员做好患者信息核对工作,如姓名、病案号、拟进行的检查项目、手术部位等信息。

8.在医疗活动中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等,请您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人签署相应的同意书。

9.请您配合诊治护理,不随意调节输液速度、氧气流量、监护仪、吸痰器及其他医疗设备。

10.我院提倡母乳喂养,若因医学原因母婴分离时,请根据科室要求按规定送母乳。

11.如需住院诊断证明,请出院前让主管医师开具,在门诊大厅服务台审核盖章。

12.如您需复印病历,一般情况下请在出院10个工作日后(法定节假日顺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家卫健委[2013]31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患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患者代理人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授权委托书,到临沂市中医医院解放路院区儿科楼一楼病案室复印窗口或临沂市中医医院高铁院区外科楼(6号楼)一楼住院综合服务中心病案复印窗口办理打印。也可通过微信关注【健康临沂官方公众号】便民邮寄选择临沂市中医医院病案复印申请病历复印邮寄服务,收费按山东省发改委及山东省卫健委通知每页0.20元。邮寄费快递公司到付收取。如有特殊情况,可致电病案打印窗口,咨询电话0539-8238811(解放路院区)或8033456(高铁院区综合服务)。

以上内容请您熟知,并转告来院陪护您的家人!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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