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诊疗服务
分级诊疗
临沂市中医医院 医联体单位间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概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圆满完成各项卫生帮扶任务,根据《山东省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方案》(鲁政办发〔2017〕51号)、《临沂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临政办发〔2017〕60号)及国家、省、市医联体建设相关文件要求,积极与基层医院建立双向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以加强我院与各医联体单位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完善的双向转诊服务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沂市中医医院职责
(一)负责向各基层医院推荐和选派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坐诊帮扶、教学培训等工作。
(二)负责接诊自基层医院转诊来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三)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开通急诊绿色通道,将病人转至急诊科,以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诿病人。
(四)待患者病情稳定后,经患方同意可以转回基层医院继续诊治,由转出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把关,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填写向下转诊单进行转诊。
二、各基层医院职责
(一)负责整理患者病历资料,并由主治医生填写向上转诊单,在确保转诊安全的前提下,转诊到我院治疗。
(二)负责及时、妥善接收由我院转回的病人,并及时与转诊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做好上下转诊患者的统计和出院回访。
(四)落实好双向转诊相关工作。
三、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患者,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护理的慢性病病例。
4.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四、双向转诊程序
(一)基层医院填写上转单,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我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二)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三)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医院主治医生填写下转单,患方持“双向转诊单”转回基层医院治疗。
五、联系方式
外事科:0539-8011097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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